千秋首页 | 房产资讯 | 网络经纪人 | 千家网店 | 发布频道 | 房产拍客 | 地产博客 | 业主贴吧

当前城市:   [选择城市]

·加入收藏

·设为首页

·联系我们



您当前位置: 首页 >> 购房顾问 >> 购房警惕潜在风险没有“免费的地下室”

 

购房警惕潜在风险没有“免费的地下室”
2008-7-29 12:48:59 来源:中国房地产报·新地标 阅读 人次


发布时间:2008-7-28 14:41:00
  市场上大多数项目地下面积都算作出售,而免费赠送的项目为数不少。

  按照相关部门规定,只要高于2.2米层高的,都要算做拥有产权的建筑面积。而如果地下室高度低于2.2米,这部分面积就没有产权,开发商会免费赠送给购房者,只不过相应的地上面积价格要高出一个档次。

  此时,“买两层送一层”就成了开发商宣传自己项目优惠的口号。但是也有的别墅地下室拥有产权但在出售时开发商算作赠送。但面对这种“免费的午餐”,购房者还是需要警惕潜在的风险。

  对于高于2.2米的地下室,这部分自然会写进合同书的“建筑面积”,购房者无需担心。但是2.2米以下层高的地下室不算建筑面积,属于开发商附送,购房者一定要把这部分约定进合同,与花园一样,要明确面积误差范围和赔偿办法。

  不论如何赠送,独栋的“免费”地下室大抵没有问题,毕竟购房者购买的是整块土地的使用权。然而面对联排双拼等类别墅时,则有潜在风险,尤其是那些不计入产权面积的地下室。

  《物权法》规定,不计入私人产权的面积,就应属于公共产权。《物权法》一旦实施,这类地下室恐怕会有麻烦,因为全体业主都可以有权力主张。当然,如果其他业主没有异议,则也相安无事。

  除此之外,另一种地下室更加可怕,报规低于2.2米先免算面积,实际修建3米或以上,买家只顾划算当然全然不知内情,但实际上这样的地下室已经属于“违规建筑”的范畴,属于相关部门严控对象,一旦购买了这样的产品,要么很难办下产权证,要么会遭遇改建的麻烦。

  因此于对赠送地下面积的别墅,购房者应当对其产权和层高有清楚的认识,确认无风险后再决定购买。

来 源: 中国房地产报·新地标
共有( )位读者阅读过此文
本文系转载,已经标明出处,并不代表本站观点,仅供大家参考! 本文关键词:地下室,购房风险,新房 

本文系机器自动搜索,千秋仅显示摘要。 【查看原文】
相关新闻

新闻排行榜

关于千秋 | 广告服务 | 网站地图 | 免责声明 | 网站登录| 千秋工具条 | 房产SaaS | 友情链接
千秋家园网 13141516.COM 中国房产搜索门户 © 2005-2008  2.0版门户  闽ICP备0500974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