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未办产权证的二手房应注意事项
2008-7-1 16:14:36 来源:点房网 阅读 人次
| 发布时间:2008-7-1 15:52:00 |
市民:看中一套二手房,卖方已从开发商处收房,但产权证要1年后才可以办出来。请问这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?且其有按揭贷款未清,并约定后续月供及解压都由买方续交。请问这份合同也需要银行签字才有效吗?合同生效日应为其取得产权日还是为银行解压日?合同中约定了定金后,是否还可以约定违约金?若可以,违约金的额度可约定为多少?(定金是只能房款的20%)为保护我的权益,还应该注意如何操作或合同约定才能让对方尽量不能违约?谢谢
陈敏律师:产权证未办之前,因出卖方与开发商之合同已在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预售登记,需通过更名手续才能办理原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之注销手续,再办理你与开发商间新合同的备案手续,否则产权开发商无法配合办理到你名下。可约定违约与定金,具体双方协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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